借阅须知

借阅规则

 

1、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资料。

2、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,不准携出阅览室。

3、借阅时限: 中外文普通图书借期为一个月,如无他人预约,可续借一次; 社科类图书借期为一个月,不可续借。

4、借出图书时,请仔细检查,发现有污损或缺页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。借出图书遇有特殊需要,请积极配合予以归还。

5、期刊、特种文献、珍本、中医线装古籍、医学史、历史资料、学位论文、工具书、教材、图谱等文献恕不外借,可提供阅览、复印、扫描、照相服务。

6、为保证图书的充分利用,请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逾期不还予以罚款处理,每册每天罚款0.50元。如未按规定交纳罚款,将直接从本人借阅证押金中扣除,押金扣完后借阅证自动停止使用。

7、书刊污损、遗失赔偿办法:

    • 借出图书如有污损,根据污损程度按图书原价1-3倍赔偿。

    • 借出图书如有遗失,应首先购买同样图书赔偿,如无法购买同样图书时按遗失图书原价的2-10倍赔偿;如赔款后又找到遗失图书,且并未污损,凭交款收据退款。

    • 损坏期刊,应购买同样期刊的某期或某卷赔偿,如无法购买时,按该刊全年定价赔偿,合订本期刊按5倍于全年定价赔偿。

    • 偷窃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0倍罚款。